| 典当也有一定的技巧。首先,并非物物可当,必须是典当人有权处置、能保存并可以转让的生产、生活资料。个人金银饰品必须带有个人身份证,其他物品还需具有发票。企业性质的应提交经营执照,当事人的产权证明。其次,典当不等于出卖,当金不等于实物价值。当金一般为物品二次流通价的50%—80%,二次流通价不是商品原售价,低于实物价值,当金少,还款也少,当户并不吃亏。其三,当金并非越高越好,典当行的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,借的越多,交的越多。典当费用为综合费加利息一个月5%,两个月就是10%,对于借贷者——尤其是高额借贷者来说,这也是一笔可观的费用。最后,当期不宜过长。
现在,脱掉了“金”字外衣的典当行,拓展了业务范围,更多的“东西”走进了典当行。除了以往的金银首饰、手机、电脑、彩电外,房产、有价证券也成为了典当行的“座上宾”。 |